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二、其他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服务中心纪检部门
四、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宝鸡市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服务中心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33号
电 话:0917-380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