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索引号: /2022-01671 发布机构: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1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性:有效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级医疗机构集采周期结束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测算基数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2-19 16:11:16 浏览次数:次


        市级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宝鸡市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试行)》(宝医保发〔2021〕83号)和《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医保发〔2022〕39号)要求,市医疗保障局按照《结余留用资金计算公式》规定对各医疗机构第一批第二周期、第二批第二周期、第四批、省际联盟第一批药品和冠脉支架、人工晶体、冠脉球囊医用耗材集采医保资金结余测算基数进行了测算,现予以公示。

        一、药品(——表示无基数)

        医疗机构名称

        第一批第二周期

        第二批第二周期

        第四批

        省际联盟第一批

        宝鸡市中心医院

        103.39万元

        31.17万元

        46.61万元

        74.83万元

        宝鸡市中医医院

        94.61万元

        10.20万元

        26.57万元

        35.05万元

        宝鸡市人民医院

        33.76万元

        7.19万元

        56.02万元

        46.18万元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6.00万元

        0.56万元

        0.86万元

        3.18万元

        宝鸡市康复医院

        12.25万元

        0.01万元

        ——

        0.05万元

        宝鸡市口腔医院

        7.75万元

        0.24万元

        5.19万元

        1.13万元

        宝鸡市第二医院

        ——

        0.97万元

        3.82万元

        ——

        宝鸡市第三医院

        1.05万元

        0.56万元

        10.89万元

        ——

        解放军987医院

        2.36万元

        1.91万元

        5.52万元

        1.28万元

        解放军96607医院

        0.37万元

        0.0043万元

        0.0012万元

        0.0022万元

        宝鸡市高新医院

        0.88万元

        1.72万元

        20.96万元

        3.64万元

        二、医用耗材(——表示不涉及或无基数)

        医疗机构名称

        冠脉支架

        冠脉球囊

        人工晶体

        宝鸡市中心医院

        302.25万元

        36.97万元

        0.74万元

        宝鸡市中医医院

        61.57万元

        34.35万元

        ——

        宝鸡市人民医院

        196.84万元

        29.74万元

        72.74万元

        宝鸡市第二医院

        ——

        ——

        ——

        宝鸡市第三医院

        ——

        19.55万元

        33.10万元

        解放军987医院

        ——

        7.91万元

        ——

        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

        公示电话:0917-3263561

        受理科室: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管理科

        受理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E座E503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3:00-17:30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